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自114年1月1日起,聘僱人員慰勞假年資採計,準用銓敘部113年9月5日部法二字第 11357408341號令及同日部法二字第11357408342號函規定辦理

1130927-自114年1月1日起,聘僱人員慰勞假年資採計...

閱讀全文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自114年1月1日起,聘僱人員慰勞假年資採計,準用銓敘部113年9月5日部法二字第 11357408341號令及同日部法二字第11357408342號函規定辦理

轉知銓敘部令,自114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曾服務於所列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職務之全時專任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

請有旨揭年資人員提供任職資料與人事室,俾利正確核計休假年資 ...

閱讀全文轉知銓敘部令,自114年1月1日起,各機關於核計公務人員休假日數時,其曾服務於所列財團法人或事業機構職務之全時專任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