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業經勞動部於111年1月18日以勞動條4字第1110140031號令修正發布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九條修正條文下載教育部-書函-1下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下載勞動部令-1下載 瀏覽次數: 14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2-02-07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於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月18日施行後,教師請陪產檢及陪產假相關事宜下一篇文章教師倘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依說明辦理相關內容112學年度,免試入學錄取本校榜單(及報到注意事項)2023-07-11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學學系辦理「112年教育部『客語朗讀文章』徵稿活動」簡章及公告,鼓勵本校師生踴躍投稿。2023-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