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業經勞動部於111年1月18日以勞動條4字第1110140031號令修正發布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九條修正條文下載教育部-書函-1下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下載勞動部令-1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2-02-07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於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月18日施行後,教師請陪產檢及陪產假相關事宜下一篇文章教師倘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依說明辦理相關內容轉知-財政部再轉投資事業臺億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追溯自民國102年9月16日起,自政府捐助(贈)之財團法人或政府暨所屬營業、非營業基金轉投資事業彙整表中解除列管。2025-08-18暨南大學辦理112年度公務人員專書閱讀推廣活動-「每月1書:《愛的藝術》」線上導讀會活動2023-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