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試題研討暨試務宣導會議」,敬邀本校教師報名參加。「114學年度學科能力測驗試題研討暨試務宣導會議」下載Post author:hlvs206Post published:2025-03-14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4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2名辦理藝術教育相關業務,轉知本校教師相關訊息。下一篇文章「114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績優圖書館及推動閱讀優秀教師評選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1份,請踴躍參加。相關內容110年4月28日修正公布之「勞資爭議處理法」第43條及第47條之1,經行政院於110年8月23日以院臺勞字第1100025012號令,定自110年10月1日施行2021-09-03轉知署訂於本(113)年8月21日(星期三)辦理員工協助方案教育訓練2024-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