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於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月18日施行後,教師請陪產檢及陪產假相關事宜國教署函-1下載教育部-函-1下載 瀏覽次數: 14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2-02-07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勞動部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規定之解釋令下一篇文章「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業經勞動部於111年1月18日以勞動條4字第1110140031號令修正發布相關內容8月7日(一).8月8日(二)辦理高三學測第1次模擬考測驗,請同學認真準備,請當日任課教師提早5分鐘到教務處領取試卷並協助監考2023-07-26教育部員工員眷福利資訊-遠傳電信【3月優惠方案】2024-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