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

教育部-書函-3下載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3下載 銓...

閱讀全文公教人員保險法第35條及第51條修正條文,業經總統於民國111年1月19日修正公布,並經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令定自同年2月10日施行

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210號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28378號函下載

閱讀全文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210號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並配合辦理。

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無論上岸與否,皆屬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所稱「進入大陸地區」,仍應受該條例等相關規定之規範,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

內政部移民署-函下載 教育部書函下載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閱讀全文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搭船赴中國大陸港口,無論上岸與否,皆屬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所稱「進入大陸地區」,仍應受該條例等相關規定之規範,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