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一)上午辦理:綜高一學科競試、技高一及高二抽考(1-4節,國英數及專業)請同學認真準備,請任課教師提前至教務處領取考卷監考 瀏覽次數: 3Post author:hlvs206Post published:2023-11-03Post category:學生訊息 / 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修正下一篇文章中華民國童軍第12次全國大露營logo徵選活動計畫相關內容112學年度第2學期繳費標準表2024-03-15法務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111年8月26日以院臺法字第1110025835號公告修正,並自111年8月26日生效。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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