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設置要點」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請依相關修正內容(如附件)更新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教學內容。111a001673_1_21150054372下載Post author:生輔組Post published:2022-11-25Post category: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內政部修正「結合民防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體系執行災害整備及應變實施辦法」,名稱並修正為「結合民防與全民防衛動員準備體系及協力組織執行災害整備及應變實施辦法」案下一篇文章民國112年全民國防教育「寒假戰鬥營」實施計畫相關內容公告:113/12/4起大同路施工期臺西客運停放位置圖2024-12-03法務部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111年8月26日以院臺法字第1110025835號公告修正,並自111年8月26日生效。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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