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結合民防及全民防衛動員準備體系執行災害整備及應變實施辦法」,名稱並修正為「結合民防與全民防衛動員準備體系及協力組織執行災害整備及應變實施辦法」案內政部訂定「結合民防與全民防衛動員準備體系及協力組織執行災害整備及應變實施辦法」,業經該部於111年11月11日以台內消字第1110826510號令修正發布。0159943a00_attch1下載0159943a00_attch2下載0159943a00_attch4下載Post author:生輔組Post published:2022-11-25Post category: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2月13日(二).12月14日(三)辦理統測第二次模擬考測驗,請同學認真準備下一篇文章行政院修正「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設置要點」第一點、第二點、第三點。相關內容配合銓敘部111年8月29日部銓四字第11154849531號函釋,有關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歷次相關函釋自即日起停止適用2022-10-06有關公務人員適用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陪產檢及陪產假規定等請假相關事宜2022-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