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給假之事實,於聘任後如何給假事宜,修正如附表,並溯自111年8月1日起生效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3下載教育部-函下載教師於聘任前發生得依教師請假規則給假事實處理說明一覽表下載 瀏覽次數: 258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2-09-28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畜保一 9月28日上午9:00-12:00因校外參訪停課。下一篇文章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部分條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111年9月16日考臺組貳一字第11100106211號、院授人培字第11100022392號令修正發布相關內容轉知-鼓勵同仁將個人健檢資料傳送至全民健康保險資料庫,並填寫「個人健康檢查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交由健檢院所上傳。2025-07-15教育部辦理「113-114年教育部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規劃發展電腦化施測種子教師培訓研習」,鼓勵教師及教育人員參加。2024-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