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教育部 書函-2下載銓敘部-函-1下載 瀏覽次數: 242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2-08-11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下一篇文章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計畫-雲林縣初賽及自選自創文本格式說明。相關內容前往港澳應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辦理2023-09-21自8月15日起,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應回歸各該人員請假規定辦理,亦即取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2023-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