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港澳應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辦理旨揭注意事項人員係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上開人員不論請假或於例假日赴港澳,均應於行前至大陸委員會「國人赴港澳動態登錄系統」進行登錄並影送本室留存。1120920-前往港澳應依「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辦理下載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下載陸委會函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3-09-21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為預祝全體教師教師節快樂,教育部委託拍攝之敬師微電影《老師:那個比我還相信自己的人》於112年9月15日上線下一篇文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112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英文單字比賽」報名時程調整案。相關內容轉知勞動部公告:自114年1月1日起,每月最低工資調整為28,590元;每小時最低工資為190元。2024-10-04轉知:112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決算業公告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網站2024-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