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下載教育部 書函-1下載 瀏覽次數: 80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2-08-11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1學年度新興科技資訊課程教師研習工作坊下一篇文章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相關內容檢送本分局111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雲端野趣 甜meet稅悅─野餐墊設計競賽」2022-05-27國立西螺農工職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末考試科目時間表 (0114版)紅色字體為更新處請留意2025-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