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函下載教育部 書函-1下載 瀏覽次數: 232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2-08-11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1學年度新興科技資訊課程教師研習工作坊下一篇文章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員服務法第12條,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相關內容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2024年國際資訊奧林匹亞競賽選訓營」初選相關資訊,詳如說明。2024-01-25轉知客家委員會「114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2024-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