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5日起,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應回歸各該人員請假規定辦理,亦即取消自主健康管理期間之支持性給假措施1120810-COVID-19篩檢陽性輕症或無症狀者應回歸各該人員請假規則辦理下載 瀏覽次數: 50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3-08-15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立中興大學辦理「第四屆全國高中生材料學科能力競賽」,鼓勵學生踴躍報名。下一篇文章112年度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及輔導人才庫招募計畫及推薦表相關內容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實施不支訓練津貼疫苗接種假之因應措施一案,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2023-05-18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1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210號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請查照並配合辦理。2022-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