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新興科技資訊課程教師研習工作坊如附件來函下載附件下載 瀏覽次數: 120Post author:hlvs302Post published:2022-08-11Post category:學生訊息 / 未分類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關於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4款所定娩假及流產假之起算規定下一篇文章民國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3條,業經考試院令定自112年1月1日施行相關內容財政部虎尾稽徵所舉辦111年度統一發票推行暨「雲端五分車 鐵道追車趣」租稅宣導活動,歡迎各位教職員工與學生踴躍參加。2022-07-01公告「113學年度第一學期進修部轉學簡章」2024-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