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劃及實施臺灣手語課程應注意事項」,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14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81264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注意事項下載發布令下載 瀏覽次數: 172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2-07-14Post category: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立西螺農工111學年度第1次教師甄選簡章下一篇文章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計畫。相關內容3月14日(二).3月15日(三)辦理統測第4次模擬考測驗,請同學認真準備2023-02-226/26(四).6/27(五).6/30(一)辦理 高一、高二期末考,試題卷請於6月18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交至教務處,感謝配合。請留意更正處之紅色字體。2025-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