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劃及實施臺灣手語課程應注意事項」,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14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81264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注意事項下載發布令下載 瀏覽次數: 131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2-07-14Post category: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立西螺農工111學年度第1次教師甄選簡章下一篇文章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計畫。相關內容公告進修部110學年度第二學期轉學考錄取名單2022-01-27111學年度家長代表大會及家長委員會開會通知202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