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劃及實施臺灣手語課程應注意事項」,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14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81264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注意事項下載發布令下載 瀏覽次數: 193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2-07-14Post category: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立西螺農工111學年度第1次教師甄選簡章下一篇文章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計畫。相關內容「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條文之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2022-09-21本校115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甄選公告2026-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