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劃及實施臺灣手語課程應注意事項」,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14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81264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注意事項下載發布令下載 瀏覽次數: 111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2-07-14Post category: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立西螺農工111學年度第1次教師甄選簡章下一篇文章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計畫。相關內容10月17日(二).10月18日(三)辦理高三四技二專統測模擬考測驗,請同學認真準備,請當日任課教師提早5分鐘到教務處領取試卷並協助監考(更正時間)。2023-10-16轉知國內COVID-19疫苗接種政策相關作業調整更新。2022-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