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劃及實施臺灣手語課程應注意事項」,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14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081264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注意事項下載發布令下載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2-07-14Post category: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立西螺農工111學年度第1次教師甄選簡章下一篇文章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計畫。相關內容銓敘部110年11月29日修正發布之「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2021-12-08轉知自111年11月18日起,提供12歲以上青少年及成人Moderna COVID-19雙價疫苗(原病毒株/ Omicron BA.4/5)追加劑接種事項。2022-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