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全國語文競賽試辦本土語文讀者劇場競賽計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29日臺教社(四)字第1112402618號函辦理。

二、資格說明:競賽員不可同時參加111年全縣語文競賽各語言各項目,各競賽員不得跨語言、跨項、跨組報名,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三、本縣初賽日期於111年度全縣語文競賽縣賽(111年9月17日)同日辦理。

四、為利於規劃賽程及場地,有意願參賽之學校,請於111年7月29日(星期五)前填寫google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mhAdrv73KhMjoP2cA,無意願參賽者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