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客家委員會修正「客家委員會推行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第6點、第7點、第11點,並自111年7月18日生效。依據教育部111年7月21日臺教社(四)字第1110071638號函暨客家委員會111年7月18日客會語字第11167006363號函辦理。修正「客家委員會推行客語能力認證作業要點」下載修正 對照表下載修正 總說明下載 瀏覽次數: 46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2-08-15Post category: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國立西螺農工職員(技佐)甄選簡章下一篇文章公告本校111學年度第2次教師甄選成績相關內容銓敘部110年12月10日令及修正後之「民國109年1月16日職組職系名稱一覽表修正施行前之考試職系及銓敘審定有案職系得予適用之修正後職系一覽表」2022-01-05公告「113學年度進修部免試入學續招錄取名單」2024-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