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伍)軍公教人員於年度中放棄本人依法支領之定期給與,改請領遺屬年金者,其當年度年終慰問金,可依其改領遺屬年金前,實際領取月退休金(俸)之月數占全年月數比例發給教育部-書函-5下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3下載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下載 瀏覽次數: 44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2-02-16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業奉總統111年1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2571號令公布下一篇文章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5項及同法施行細則第7條自同年1月18日施行,聘僱人員請陪產檢及陪產假疑義相關內容公告報考本校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人員資格審查名冊2023-11-24公告參加本校112年第3次職員甄選錄取名單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