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超額教師輔導遷調或介聘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110年10月20日廢止教育部函-2下載教育部令下載 瀏覽次數: 107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1-10-21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1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下一篇文章小論文寫作比賽評審說明會,歡迎教職同仁上線觀看相關內容【段考】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段考試科目時間表(11/25-11/26)請留意修正處紅色字體(11/19修正)2025-11-06有關公教人員保險之保險費率,不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及適用年金規定之被保險人,自111年1月1日起分別調 整為7.83%及10.16%202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