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有意願參加教師於10/29(五)下班前將相關資料送教學組彙整填報111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下載111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1下載111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2下載Post author:hlvs206Post published:2021-10-20Post category:-首頁公告 / 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有關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際教授身心障礙學生之特殊教育教師,因所任職務確有體能上之限制,其自願退休條件調降為「任職滿5年,年滿56歲」之認定標準下一篇文章「國立高級中等學校超額教師輔導遷調或介聘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110年10月20日廢止相關內容【防疫不忘防溺 注意水域安全】2023-06-14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13學年度校長遴選公告2024-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