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銓敘部修正「各機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並自1147月3日生效一案。114.7.3銓敘部令-修正各機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下載114.7.3銓敘部函下載各機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修正規定下載各機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修正對照表下載各機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修正總說明下載114.7.8教育部書函下載114.7.14國教署函-2下載 瀏覽次數: 372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5-07-15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公務人員協會與保諴人壽所簽並委由簡稱精聯保經負責推廣及服務之自費團體保險案,自114年8月1日起調整保障內容。下一篇文章轉知-「高雄市114年度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新任校長遴選簡章」1份。相關內容人事室公告:有關113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本校專任教師、教官、公務人員及技工友),請同仁於113年9月15日前依公告事項向人事室申辦,請查照。2024-08-15檢送銓敘部111年6月29日部退一字第11154674421號令修正發布之「公教人員保險失能給付標準」修正附表、總說明、對照表及發布令2022-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