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1月1日起,聘僱人員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書函下載教育部函-1下載銓敘部函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1-10-05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1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下一篇文章轉認識身心障礙者特質與需求數位教材影片相關內容轉知銓敘部為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相關規定之修正或廢止,該部相關函釋停止適用一案2024-04-29換書,補領書,驗書…9/6(一) 11:00~14:00至書庫2021-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