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1月1日起,聘僱人員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書函下載教育部函-1下載銓敘部函下載 瀏覽次數: 147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1-10-05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1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下一篇文章轉認識身心障礙者特質與需求數位教材影片相關內容公告-114學年度第1次代理教師正備取名單及注意事項2025-06-30112學年度第五次統測模擬考於4月8-9日辦理,請高三同學認真準備(請留意專業二測驗時間)2024-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