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1月1日起,聘僱人員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書函下載教育部函-1下載銓敘部函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1-10-05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1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下一篇文章轉認識身心障礙者特質與需求數位教材影片相關內容「生命聊天室」線上研習課程2025-02-17國家教育研究院(下稱國教院)《異形詞辨析手冊》試用版已公布上網,請教師踴躍提供試用意見。202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