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考試錄取期間,以及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國教署書函下載教育部函下載銓敘部函銓敘部令下載 瀏覽次數: 242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1-10-05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本校辦理新興科技研習—AR、VR全景校園導覽實作研習下一篇文章111年1月1日起,聘僱人員曾服務於政府機關(構)、公立學校之全時專任人員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休假年資相關內容9月5日(二).9月6日(三)辦理高三學測第2次模擬考測驗,請同學認真準備,請當日任課教師提早5分鐘到教務處領取試卷並協助監考2023-08-28110學年度第一學期班級打掃責任區說明表2021-0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