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行政院修正「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陞任評分標準表」第五點,並自114年10月16日起生效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0111560_senddoc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1560_senddoc1_Attach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1560_senddoc1_Attach2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1560_senddoc1_Attach3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1560_senddoc1_Attach4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111560_senddoc1_Attach5下載 瀏覽次數: 87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5-10-28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國立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碩士在職專班招生說明 會及招生資訊下一篇文章公告-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及「行政院與所屬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規赴港澳建議懲處原則」,並均自115年7月1日生效相關內容中華民國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之「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業經行政院111年1月17日院臺勞字第1110001084號令,定自111年1月18日施行2022-02-11國教署113學年度(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性平教育與輔導工作,請轉知所屬,請查照。2024-0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