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如符合教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41480A號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得依教育部114年9月22日臺教人(二)字第1144203091號函辦理改敘。來文本文_A09030000E_1140098716_senddoc1下載來文附件_A09030000E_1140098716_senddoc1_Attach1下載如有旨揭情形請逕洽人事室,俾辦理改敘相關事宜。 瀏覽次數: 231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5-10-01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財團法人現代婦女教育基金會於近期舉辦「2025守護幸福分享愛」募款活動。下一篇文章公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修正發布。相關內容國教署規劃112學年度商借教師至本署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入學及教務行政相關業務1案2023-07-28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所稱「公職」,不包括經權責機關(構)認定為任務編組或臨時性需要所設置之職務2022-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