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其修正對照表,已登載於行政院主計總處全球資訊網「主計法規」查詢網頁,可自行下載參閱。https://law.dgbas.gov.tw/ 瀏覽次數: 206Post author:主計室Post published:2025-11-13Post category:主計室 / 教職員公告 / 法令規章 / 行政單位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臺北醫學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暨114學年度傑出校友推薦表各1份。下一篇文章公告-有關非現職人員(含停職人員)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配訓練時,各機關(構)學校不得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 則第21條之1規定先行派代。相關內容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提供語料庫工具(Sketch Engine)開放教師申請使用。2022-12-06雲林縣政府辦理「114年度雲林縣政府推動客語深根服務計畫」之客語初級認證班一案,鼓勵本校人員、學生。2024-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