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其修正對照表,已登載於行政院主計總處全球資訊網「主計法規」查詢網頁,可自行下載參閱。https://law.dgbas.gov.tw/ 瀏覽次數: 192Post author:主計室Post published:2025-11-13Post category:主計室 / 教職員公告 / 法令規章 / 行政單位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臺北醫學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暨114學年度傑出校友推薦表各1份。下一篇文章公告-有關非現職人員(含停職人員)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配訓練時,各機關(構)學校不得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 則第21條之1規定先行派代。相關內容有關1月16日屆齡退休公務人員退休當年「應上班日數」國民旅遊卡休假補助費及未休假加班費之請領及核發事宜2023-06-27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全臺首學課程博覽會—2022扎根在地‧邁向國際」活動資訊,鼓勵教師踴躍參與。2022-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