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院修正「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國外各地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派赴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出差人員生活費日支數額表」,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生活費日支數額表及其修正對照表,已登載於行政院主計總處全球資訊網「主計法規」查詢網頁,可自行下載參閱。https://law.dgbas.gov.tw/ 瀏覽次數: 73Post author:主計室Post published:2025-11-13Post category:主計室 / 教職員公告 / 法令規章 / 行政單位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臺北醫學大學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暨114學年度傑出校友推薦表各1份。下一篇文章公告-有關非現職人員(含停職人員)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分配訓練時,各機關(構)學校不得依公務人員任用法施行細 則第21條之1規定先行派代。相關內容114學年度「從心出發,走向未來:掌握工作世界與情緒陪伴」線上研習2025-08-12有關111年度全縣語文競賽縣賽自行命題之篇題目已全數上傳至全縣語文競賽管理平台。2022-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