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農曆春節將屆,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相關規定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來文-2025-01-10T142818.780下載 瀏覽次數: 73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5-01-10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文認證培訓實施計畫─114年臺灣台語認證加強班(2月)」1份,請踴躍報名參加。下一篇文章轉知-銓敘部令以,有關公務員服務法第15條第6項所稱「個人才藝表現」之界定相關內容113學年度自願服務偏遠地區學校教師介聘作業1案,請有意參加之教師先行告知人事室,並於112年12月27日前提出申請書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送本室彙辦。2023-12-26公務員服務法業經總統本(111)年6月22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50751號令修正公布2022-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