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中秋節將屆,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 相關規定,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acf2a375-8338-4914-9604-099c2855fe37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08-29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衛生福利部已於113年8月7日進行預告,如有修正建議,請於公告次日起30日內向衛生福利部提出下一篇文章2024台韓國際研討會:網路與物質使用相關障礙的心理社會介入模式相關內容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與晨陽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所簽訂「公務人員自費團體保險專案」,其中新光產物保險公司依據團體保險運作原則,擬於111年度起調漲費率2022-04-21財團法人台灣省中小學校教職員福利文教基金會辦理112年度各項週休二日自我成長研習活動,報名日期自112年10月23日起至112年10月29 日截止,一律採網路報名2023-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