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中秋節將屆,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 相關規定,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acf2a375-8338-4914-9604-099c2855fe37下載 瀏覽次數: 77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08-29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衛生福利部已於113年8月7日進行預告,如有修正建議,請於公告次日起30日內向衛生福利部提出下一篇文章2024台韓國際研討會:網路與物質使用相關障礙的心理社會介入模式相關內容國立臺北大學114學年度第1學期學分班及非學分班招生簡章2025-07-31轉知有關公教員工因公傷病住院醫療補助規定補充一案2024-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