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衛生福利部已於113年8月7日進行預告,如有修正建議,請於公告次日起30日內向衛生福利部提出轉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下載 瀏覽次數: 193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08-29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銓敘部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2條令釋下一篇文章113年度中秋節將屆,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 相關規定,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相關內容國立高雄師範大學辦理「中等學校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語文專長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自行招生課程簡章」1份, 鼓勵教師報名參加。2024-04-02農曆年前畜保科實習產品販售2024-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