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衛生福利部已於113年8月7日進行預告,如有修正建議,請於公告次日起30日內向衛生福利部提出轉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下載 瀏覽次數: 55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08-29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銓敘部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2條令釋下一篇文章113年度中秋節將屆,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 相關規定,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相關內容(轉知)企業淨零碳排高階經理人班2023-04-20有關勞動部函釋勞動基準法第50條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所定產假起算時間疑義2022-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