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辦理「第23屆文薈獎-全國身心障礙者文藝獎」活動案

依據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113年7月18日彰美推字第1133000811號函辦理(隨文檢附原函文、簡章、報名表及授權書各1份供參)。二、依上開函文說明摘要如下:(一)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7日止。(二)參賽資格為:中華民國國民,以領有衛福部身心障礙證明(身心障礙手冊)者為限,以活動簡章為準。(三)本活動徵件組別設有:1、文學類:大專社會組及高中(職)、國中學生組。2、圖畫書類:大專社會組及高中(職)、國中、國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