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因應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19號判決意旨,配合修正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至第11款、第15條第1項規定解聘且終身或一定期間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核准作業程序1130124-因應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19號判決意旨,配合修正主管機關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至第11款、第15條第1項規定解聘且終身或一定期間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核准作業程序下載懶人包下載 瀏覽次數: 14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02-16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重要通知)2月17日(六)補2月15日(四)課程,當日第8節課輔暫停實施。下一篇文章「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第4條業經考試院、行政院113年1月12日令修正發布相關內容「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業經勞動部於111年1月18日以勞動條4字第1110140031號令修正發布2022-02-07勞動部修正「性別工作平等訴訟法律扶助辦法」,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律扶助辦法」2024-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