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2月17日(六)補2月15日(四)課程,當日第8節課輔暫停實施。 瀏覽次數: 12Post author:hlvs206Post published:2024-02-15Post category:學生訊息 / 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勞動部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名稱並修正為「性別平等工作法施行細則」下一篇文章教育部因應最高行政法院110年度上字第19號判決意旨,配合修正依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4款至第11款、第15條第1項規定解聘且終身或一定期間不得聘任為教師之核准作業程序相關內容轉知:雲林縣政府辦理「雲林縣政府推動培育台語家庭計畫」分送kóng Tâi-gí禮包推廣點2025-02-041130905-銓敘部函以有關各機關依公務人員任用法規定任用現職公務人員為公職律師者,所須具備之資格條件2024-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