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函釋1130112-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一案下載銓敘部函下載 瀏覽次數: 5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01-23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重要))寒假輔導班級課表、教師課表下一篇文章113年度農曆春節將屆,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相相關內容轉知-金陵學校財團法人新北市金陵女子高級中學第三屆傑出校友遴選事宜。2025-08-27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辦理「華人資訊語文競技與創意設計大賞─2023年第四屆科學與科普專業英文能力大賽實施計畫」。2023-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