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函釋1130112-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一案下載銓敘部函下載 瀏覽次數: 128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01-23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重要))寒假輔導班級課表、教師課表下一篇文章113年度農曆春節將屆,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相相關內容(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委請國立高雄科技大學舉辦「新住民子女國際移動力發展計畫申請說明會」。2024-01-22響應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高中職數位教學平臺啟動專案」線上說明會。2022-0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