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函釋1130112-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一案下載銓敘部函下載 瀏覽次數: 219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01-23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重要))寒假輔導班級課表、教師課表下一篇文章113年度農曆春節將屆,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相相關內容轉知-教育部「教育家」網站115年度徵件活動2026-06-01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與華南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所簽並委由晨陽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晨陽保經)負責推廣及服務之自費團體保險福利方案增加超值失能險2026-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