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農曆春節將屆,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相0010639a00_DI下載 瀏覽次數: 133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01-23Post category:-首頁公告 / 教職員公告 / 未分類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函釋下一篇文章下一篇文章相關內容115學年度大學多元入學方案全國家長/學生分區說明會2025-07-11配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自107年7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廢止4則解釋令及停止適用68則解釋函,均自107年7月1日廢止生效(停止適用)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