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農曆春節將屆,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相0010639a00_DI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01-23Post category:-首頁公告 / 教職員公告 / 未分類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函釋下一篇文章下一篇文章相關內容客家委員會「111年度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及「111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報名事宜2022-06-28本校113學年度第2次代理教師甄選公告 (詳如附件)2024-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