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農曆春節將屆,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相0010639a00_DI下載 瀏覽次數: 1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01-23Post category:-首頁公告 / 教職員公告 / 未分類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函釋下一篇文章下一篇文章相關內容德明財經科技大學多媒體設計系訂於本111年8/27(六)-8/28(日)辦理科技趨勢體驗營相關事項,鼓勵教師與學生踴躍報名參加2022-08-05教育部「112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原訂徵件期限111年10月31日延長至同年11月10日止,轉知所屬踴躍薦舉。202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