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農曆春節將屆,請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暨「教育部與所屬機關學校之公務員及教師廉政倫理規範」相0010639a00_DI下載 瀏覽次數: 91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4-01-23Post category:-首頁公告 / 教職員公告 / 未分類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務人員為參加律師職前訓練並申請留職停薪,於留職停薪期間得否從事其他工作函釋下一篇文章下一篇文章相關內容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各項法定訓練相關規定2023-05-08函轉國立屏東大學國際事務處訂於112年11月30日(星期四)至同年12月7日(星期四)於高雄捷運美麗島廊道辦理「111-112年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畫靜態成果展」2023-11-27
函轉國立屏東大學國際事務處訂於112年11月30日(星期四)至同年12月7日(星期四)於高雄捷運美麗島廊道辦理「111-112年教育部補助合格教師赴新南向友好國家學校任教計畫靜態成果展」2023-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