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提昇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實施要點」自112年4月27日停止適用詳如附件1120508-「各機關提昇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實施要點」自112年4月27日停止適用下載1120502-銓敘部函下載 瀏覽次數: 80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3-05-17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下稱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下一篇文章「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名稱修正為「公務人員激勵辦法」,並修正全文業經考試院民國112年4月25日修正發布,檢送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相關內容公告-中小學教師職前偏遠地區代理教師年資,用以抵免教育實習者,得依教師待遇條例辦理提敘。2025-09-25轉知大陸委員會自113年6月27日起調升中國大陸、香港、澳門地區旅遊警示為「橙色」燈號2024-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