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提昇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實施要點」自112年4月27日停止適用詳如附件1120508-「各機關提昇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實施要點」自112年4月27日停止適用下載1120502-銓敘部函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3-05-17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下稱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下一篇文章「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名稱修正為「公務人員激勵辦法」,並修正全文業經考試院民國112年4月25日修正發布,檢送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相關內容有關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解聘、不續聘、停聘、資遣案件,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機會之相關執行疑義一案2023-12-11轉知-「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規費收費標準」第2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9月30日以臺教社(四)字第1132403362A號令修正發布2024-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