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2年5月1日起解編,有關各機關(構)學校人員請假出國之相關規定詳如附件1120505-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112年5月1日起解編,有關各機關(構)學校人員請假出國之相關規定下載1120503-教育部書函-1下載1120501-人總函下載 瀏覽次數: 50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3-05-17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有關教師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下一篇文章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下稱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相關內容中國工業職業教育學會(以下簡稱中工會)「111年度傑出人員金鐸獎及研究生暨大學生論文獎」遴選事宜,歡迎參加遴選。2022-09-14銓敘部112年5月29日部法三字第11255794071號令-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考試及格限制轉調放寬限制相關令釋2023-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