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教師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有關教師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詳如附件)0062749a00_DI下載 瀏覽次數: 280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3-05-12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下稱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下一篇文章國家文官學院為擴大公務人員專書閱讀多元學習管道,成立「文官愛讀冊」Podcast頻道,請查同仁多加運用相關內容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本土語文認證培訓實施計畫─第十七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請同仁勇躍報名參加。2025-04-18財團法人鄭南榕基金會辦理「第十六屆中小學人權教案設計徵選比賽」,請踴躍報名參加甄選。202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