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民國111年6月27日考試院會同行政院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3條、第11條修正條文、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教育部 書函下載銓敘部-函下載修正條文及修正總說明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2-07-05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110學年第2學期,補考科目名單(公告用) 實體補考,須補考者,請於7/7上午9:00,返校補考下一篇文章逢甲大學111學年圖書資訊專業學分班(第17期)招生,若有意願的本校教師及行政人員踴躍參加。相關內容「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新住民子女教育要點」第3點附表,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2年3月9日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025995A號令修正發布。2023-03-09內政部警政署函送「113年此情此警.心動時刻」單身聯誼活動計畫2024-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