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下稱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

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