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公務人員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下稱COVID-19)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詳如附件)0062748a00_DI下載0062748a00_attch1下載0062748a00_attch2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3-05-12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立臺灣大學辦理「以本土語言標注臺灣地名計畫(第2階段)」成果。下一篇文章有關教師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申請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者,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前請畢婚假相關內容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華人資訊語文競技與創意設計大賞─2023(第十二屆)專業英(日)文詞彙與聽寫能力大賽」,鼓勵師生報名參加。2023-08-23請欲申請113年2月1日退休之教師(校長)同仁,於112年9月23日前填寫並陳核本校教職員退休申請書(附件1),並於112年10月2日前檢齊「 退休人員應檢具文件一覽表」(附件2)內文件送人事室辦理2023-09-18
請欲申請113年2月1日退休之教師(校長)同仁,於112年9月23日前填寫並陳核本校教職員退休申請書(附件1),並於112年10月2日前檢齊「 退休人員應檢具文件一覽表」(附件2)內文件送人事室辦理2023-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