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海洋研究院訂定「國家海洋資料庫資料釋出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2日生效。說明:一、依據國家海洋研究院112年5月2日國研海科字第11200021882號函辦理。二、為整合國內政府機關與學術研究單位所蒐集之涉海資料,國家海洋研究院建立國家海洋資料庫及共享平臺。為利資料庫內資料達成流通共享目的,該院訂定旨揭要點,作為資料申請與使用之準則。相關電子檔置於國家海洋資料庫及共享平台(網址https://nodass.namr.gov.tw/downloads),供申請資料參用。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3-05-08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與晨陽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所簽訂「公務人員自費團體保險專案」, 其中新光產物保險公司112年度6月起轉換至華南產物保險公司接續承保,請同仁參考利用下一篇文章有關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及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離期間請防疫隔離假之相關函文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相關內容國立故宮博物院(以下簡稱故宮)辦理112年度「從賞玩故宮 啟動教育新宇宙─故宮文物X新興科技線上教案成果分享」活動2023-10-20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辦理「2023年全國雙語創意貼圖創作競賽計畫」原函及計畫。2023-0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