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與晨陽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所簽訂「公務人員自費團體保險專案」, 其中新光產物保險公司112年度6月起轉換至華南產物保險公司接續承保,請同仁參考利用詳如附件1120502-「公務人員自費團體保險專案」,其中新光產物保險公司112年度6月起轉換至華南產物保險公司接續承保下載1120425-教育部公務人員協會函下載 瀏覽次數: 183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3-05-05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有關雲林縣112年推展社會教育有功惠風獎選拔及表揚實施要點1份,推薦截止日為112年5月22日(星期一)下一篇文章國家海洋研究院訂定「國家海洋資料庫資料釋出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2日生效。相關內容國家圖書館即日起至111年8月31日辦理國家圖書館遠距學園「夏日盛典·學習滿點-111年度夏季數位學習推廣活動」2022-07-19114年全國好人好事代表「八德獎」選拔辦法、推薦表暨警察刑事紀錄證明申請書各1份2025-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