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及無症狀或輕症確診個案解除隔離治療後再進行7天居家隔離期間請防疫隔離假之相關函文自112年5月1日起停止適用。詳如附件1120501-有關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含接種後發生不良反應)假及下載1120427-指揮中心函下載1120427-指揮中心函2下載1120428-人總函下載1120428-教育部函下載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3-05-08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國家海洋研究院訂定「國家海洋資料庫資料釋出作業要點」,並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2日生效。下一篇文章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各項法定訓練相關規定相關內容新北市政府教育局規劃辦理「2023技職永續教育未來國際研討會」,踴躍教師報名參加。2023-10-02教育部「112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實施計畫」計畫書,鼓勵同仁踴躍參加。2023-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