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12更新版))111學年度第2學期第二次段考考試科目時間表(0512)-未排考試時段,請授課教師到教室隨班督導

1.紅字部分為異動班級與科目,自行測驗科目請自行隨堂測試,且將試卷及電腦成績表簽名擲交教務處。本次考試科目之試題卷請於5月10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交教務處,請註明考科節次,以方便製卷彙整。逾期交卷者請自行列印全班考卷,數量為該班級人數多加3份,感謝配合。

2.請監考教師於考試前三分鐘到達教務處領取考卷,測驗完畢請務必即時將試卷或答案卡送回教務處。

3.請相關任課教師提供素養導向命題卷。

4試畢請老師務必公布答案、檢討考卷,以免學生對成績有疑慮,造成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