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高三期末考試科目時間表(0425更新)未排考試時段,請授課教師到教室隨班督導,紅色字體為更新部分

請同學留意考程表中紅色字體為更新部分

1.自行測驗科目請自行隨堂測試,且將試卷及電腦成績表簽名擲交教務處。本次考試科目之試題卷請4月26日(星期三)下班前交至教務處,請註明考科節次,以方便製卷彙整。逾期交卷者請自行列印全班考卷,數量為該班級人數多加3份,感謝配合。

2.請監考教師於考試前三分鐘到達教務處領取考卷,測驗完畢請務必即時將試卷或答案卡送回教務處。

3.請相關任課教師提供素養導向命題卷。

4試畢請老師務必公布答案、檢討考卷,以免學生對成績有疑慮,造成誤會。

4.5/03(三)第5.6節原課表訂為團體活動時間(班級活動),該節無任課教師,請各班學生留在教室安靜自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