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4月30日制定公布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經行政院於110年7月19日以院臺勞字第1100021449號令,定自111年5月1日施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7月3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00094216號函轉教育部110年7月26日臺教人(五)字第1100097054號及行政院110年7月19日院臺勞字第1100021449B號函轉知。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1-08-06Post category:宣導資訊 / 教職員公告 / 未分類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恭賀本校參加全國中等學校1100310梯次閱讀心得寫作得獎同學下一篇文章教育部「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實施計畫」,請踴躍報名申請相關內容中央選舉委員會已公告第16任總統、副總統選舉事項,各機關(構)學校人員應嚴守教育及行政中立相關事宜2023-09-25國立斗六高級中學辦理「體育科公開觀課-以籃球雙語教學為例」,鼓勵教師參與。2023-0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