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4月30日制定公布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經行政院於110年7月19日以院臺勞字第1100021449號令,定自111年5月1日施行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7月3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100094216號函轉教育部110年7月26日臺教人(五)字第1100097054號及行政院110年7月19日院臺勞字第1100021449B號函轉知。 瀏覽次數: 2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1-08-06Post category:宣導資訊 / 教職員公告 / 未分類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恭賀本校參加全國中等學校1100310梯次閱讀心得寫作得獎同學下一篇文章教育部「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實施計畫」,請踴躍報名申請相關內容雲林縣政府高中輔導團辦理110學年度「SDGs融入跨領域素養導向課程設計成果發表會」,請教師踴躍出席。2022-06-06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客家電視《小O事件簿》提供校園免費公播2023-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