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0年7月2日12時起實施「所有國際港埠入境民眾,COVID-19抗原家用快篩試劑自行進行1次快篩」措施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8月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96210號 轉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本(110)年7月2日12時起實施「所有國際港埠入境民眾,於檢疫第10至12天以COVID-19抗原家用快篩試劑自行進行1次快篩」措施,自本年7月14日起調整實施對象年齡為18歲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