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第2條、第3條、第16條,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1年7月4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76388A號令修正發布,發布令影本(含修正條文)1份。說明: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教育部 令下載修正條文下載 瀏覽次數: 169Post author:hlvs203Post published:2022-07-05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逢甲大學111學年圖書資訊專業學分班(第17期)招生,若有意願的本校教師及行政人員踴躍參加。下一篇文章國家人權博物館(下稱該館)「人權素養教具箱校園推廣計畫」111學年度第1學期開放受理申請,歡迎踴躍申請借用。相關內容111學年山線(元發)學生專車路線表112/05/15上學起調整2023-05-11轉知~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放寬花蓮縣國旅卡休假補助費措施規定2024-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