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第2學期,補考科目名單(公告用) 實體補考,須補考者,請於7/7上午9:00,返校補考

110學年第2學期,補考科目名單(公告用)

補考名單,如附件檔案:

注意事項:
1.補考日期:111年7月7日(四),上午9:00。 (實體,請到校補考)
2.補考標準:
依不同身份別,補考標準不同。

  • 及格標準分數50和60分者,則該科目學期成績:達40分以上,才能補考。
  • 及格標準分數40分者,則該科目學期成績:則達為30分以上,才能補考。
  • 有關及格標準,依學生之身份別,有不同的及格標準分數。
  • 體優生:一年級及格標準:40分,二年級及格標準:40分,三年級及格標準:50分
  • 技優生:一年級及格標準:50分,二年級及格標準:50分,三年級及格標準:60分
  • 身障生:一年級及格標準:50分,二年級及格標準:50分,三年級及格標準:50分
  • 原住民:一年級及格標準:40分,二年級及格標準:50分,三年級及格標準:60分

3.有關多元選修、彈性學習相關的課程、實習課程、音樂、美術(等藝能科目), 皆不能補考。(若補考名單上,有列出這些科目,也請告知,可能是系統篩選名單條件有誤,上述這些科目是不辦理補考的)
4.
補考當日,請穿著本校服裝(穿便服者,無法進校門)
5.補考,請帶個人證件 (如:學生證、身份證、健保卡…等正式證件),
未帶證件者,無法補考。

6.若因學生因新冠染疫、居家隔離等,無法參加實體補考者,請學生先聯繫導師,由導師統計後,將名單給相關任課教師。 由任課教師進行多元評量之補考(或線上測驗)。 教師須於7/8日中午12:00完成補考成績輸入。

7.學生亦可於成績系統,查詢學生個人成績。因寄發成績單,學生無法於7/7日前收到成績單。須自行上網查看個人成績及補考名單。
8.若對補考名單有疑問者,請洽註冊組。

9.請教師7/7日下午2:00過後至教務處領取補考試卷 (因考至中午12:00,教務處還需要整理補考後的試卷給教師,請勿太早過來領取。),務必於7/8中午12:00前,完成補考成績輸入。 7/8中午12:00系統自動截止輸入,會開始計算補考後成績及計算應重補修名單。

補充:

1.補考只要學期不及格(達補考標準)就可以補考。(如:一般生,一般科目40分以下死當也不補考,實習課、藝能科目等,沒有補考)
2.跟學年平均是否取得整學年學分沒有關係。
3.學年平均是否取得學能學分,影響的是,是否要參加重補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