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之公立學校教職員申請自願退休辦理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作業注意事項」,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18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100151132A號令訂定發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函-2下載教育部-函-1下載教育部令下載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之公立學校教職員申請自願退休辦理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作業注意事項含說明下載符合法定身心障礙資格之公立學校教職員申請自願退休辦理個別化專業評估機制作業注意事項下載 瀏覽次數: 151Post author:hlvs611Post published:2022-01-27Post category:教職員公告 / 重要公告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110-2週會與班會活動一覽表下一篇文章公告進修部110學年度第二學期轉學考錄取名單相關內容轉知-檢送新北市立板橋高級中學80週年校慶第21屆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暨推薦表1份,敬請惠予協助轉知所屬單位,並鼓勵本校校友踴躍推薦參加遴選2026-01-20轉知中興大學辦理113年「中興有你,期待相遇」單身聯誼活動2024-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