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2學期「轉學考」錄取分發名單

本次共21人報名,1人缺考,公告缺額12名,因部份學生放棄休學、新增異動休學,所以名額有異動。
原公告:綜高名額10名、電繪1名、商資1名。
調整後:綜高錄取名額12名、電繪2名。 合計14名。

錄取分發名單,如下:

注意事項:

依據招生簡章,
第十六點報到注意事項:錄取學生請於 110 年 2 月 8 日(星期二)下午 4 時以前攜帶轉學證明書、
1 吋正面相片 1 張、身分證等相關證件至本校教務處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若學生
2 月 8 日前尚無法取得原學校之轉學證明書者,一樣要先報到,可開學時再補交)


十七、經轉學後,因重補修科目太多,致畢業學分數不足,無法順利畢業,則自行負責。

十八、「依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實施要點』第 2 點規定,學生因重讀、轉學
或復學後,依其條件得申請本辦法第 4 條附表一或附表二之學費補助額度優於原學期已
申請之學費補助者,得就扣除原學期學費補助額度後之差額申請補助。」